介绍: 本部分表格根据SL239-1999的《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编制。适用1、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表中加“△”的项目为主要检查项目。 表头:检验日期为终验日期,由施工单位终检负责人填写。评定日期由监理单位核定人填写。 表尾:施工单位名称,填写与项目法人签定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测量员指负责该单元工程测量、测试的人员。当测量员不止1人时,由1名主要测量人员签名。初验、终验负责人,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初验、终验的人员签名;监理单位名称,应填写单位全称;核定人,由监理单位负责该单元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