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3、初步设计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11、投标书、资质资料、履约类保函、授权委托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19、工程计量报审、计量支持性资料、工程款支付证书; 22、主要器材、消耗材料的清单和使用情况记录(如果是建设单位采购); 2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清册; 27、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与有关单位的重要来往函; 34、质量监督单位对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资料; 36、质量监督单位对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核备资料及外观质量评定资料;38、质量监督单位对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资料; ①“财务、审计卷”档案资料由建设财务部门整理、整编装计并保存。②建设单位负责整编装订的档案质量是否合格,由其主管机关的档案负责人员审核、验收。③建设日志(日记)有则整编装订成册,由建设单位长期保存。 ④档案整编目录名称以实际形成的文件、资料名称为准。⑤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负责整编装订的档案应提交验收委员会审核验收。9、监理机构关于延长工期、索赔及付款向建设单位报审材料; 10、施工单位上报监理机构的关于延长工期、索赔资料; 11、施工单位上报已完工程量月汇总表及监理审核材料; 12、工程价款月支付审核及完工结算审核文件(附施工单位申请); 13、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附施工申请); 15、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17、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场/构配件报验单;监理对报验材料及构配件检验书面资料;22、监理编写的有关材料、设备质量事故处理及索赔文件;23、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现场压实土方、混凝土建筑物、基桩整体完整性、基桩压强、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探伤等检测(试验)报告;24、质量监督站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的核备意见;25、质量监督站对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的核备通知,质量监督站对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的核备意见书;28、质量监督单位关于工程质量对监理机构的批复、指示; ①单元工程质量报验单、单元工程及工序质量评定表、混凝土开仓资料、一般隐蔽工程记录不须归入监理档案。②《监理大纲》系工程监理投标文件,不投标工程不涉及。 ④监理日志应整编装订成“监理日志册”,由监理单位长期保存。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及审批意见; 7、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场报验单、质量评定及试验报告; 8、施工定(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点、控制点)测量、复核记录; 18、一分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附:各单元工程(或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 (附: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工序质量评定表、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28、钢丝网、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室等质量复检试验报告;35、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现场压实土方、混凝土建筑物、基桩整体完整性、基桩压强、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探伤等检测(试验)报告;36、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实物质量的检测(试验)报告;37、建筑原材(钢筋、水泥、木材)厂家质量证明资料; 39、金属结构、机泵设备、构配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厂方设备质量测试、参建相关单位质量验收记录;40、电气设施及配件厂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设施质量测试、验收记录;41、橡胶止水带及其它橡胶(塑料)制品合格证、质检证明;混凝土外加剂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质检证明;42、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以上“38条至41条”产品现场质量核验证明及相关资料;4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材料代用核定审批手续;材料代用技术说明、质量检测证明;44、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图纸;45、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文件。设计部门变更文件、资料、图纸;47、施工单位对合同新增项目申请、报告及建设单位批复; 49、建设单位通知、指示、批复、核定文件及相关资料; 52、上级部门(建设单位上级)的指示、通知、批复文件材料; 53、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处理意见、决定及相关质量检验记录、报告及相关资料;③‘工程造价卷’涉及工程预付款申请、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工程量现场签证资料及支持性文件或证明、单位工程完工结算或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等及相关资料;施工方、监理方工程变更申请,造价变更申请、图纸、相关资料;建设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工程变更通知文件,建设方关于变更造价的通知书;设计方设计变更通知文件。‘工程造价卷’由施工单位财务科室整编装订并长期保存。需要时提供有关审计部门,提供‘政府验收’程序中审查验收。④施工日志按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文规定也应纳入归档范围,可以整编装订成两份“施工日志册”,施工单位长期保存一份复印件,建设单位保存一份原件。⑤单元质量报验单、单元工程及工序质量评定表、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一般隐蔽工程检验记录不须归入监理档案。7、金属结构、设备、材料检验,图纸及安装手册,操作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8、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装箱单、工具单、备品备件零部件等目录; ①如果物资采购是单独的中标单位,必须进行工程档案资料整编。 ②整编目录应该是实际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