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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对勘察设计如何管理?可研、初设阶段、开工前各需要哪些专题报告?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近期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手册(2023)版》(下载方式请看文章末尾),明确了项目法人的工作要求,其中提出了对勘察设计的管理要求。摘录如下:

项目法人对勘察设计的管理要求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细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整个工程的决定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

勘察设计管理常见问题:未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存在“错、 缺、碰、漏”现象,落实可研、初设审查和审批意见不到位;未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清单,明确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编制的技术标准清单和工程建设实际不符,不具有指导性;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划分不合理,设计变更程序不合规;设计交底流于形式;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供图力度不够,存在施工待图现象。

一、前期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根据项目审查需要,应及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的相关支撑性专题报 告编制工作。专题类型包括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十余项专题,具体项目根据工程建设类别、实施范围和设计方案等因素影响可能包含其中若干项。

可研报告审批前置要件一般为2 项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含集约用地论证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项目审查要求完成并取得批复或备案文件的专题报告一般为 6 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文物保护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初设阶段需取得批复或备案文件的专题一般为5 项:对自然保护地生态影响评价(含生物多样性专题)、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取水许可(含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临时占用林地可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申报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审批。


开工前取得批复的必要专题或专项一般为5 项: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类专题、水土保持方案、临时用地报批、永久用地报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简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1860 号)要求,对按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的重大水利项目,凡在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水利发展建设规划中明确工程建设必要性和开发任务的原则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4〕1895号)要求,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分为安全鉴定和项目审批(核准)两个阶段。

二、勘察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存在“错、缺、碰、漏”现象,勘察设计深度,选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技术指标,符合强制性条文情况,初设审查和审批意见落实情况等。督促施工单位将发现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差错及时向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条件的项目法人,可以使用招标结余资金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开展审查。

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二)设计交底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前, 向施工、监理等有关参建单位进行交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 作出详细说明,并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明确。勘察、设计单位明确的关键部位,应划分为关键部位单元工 程。

(三)设计变更

根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法人等单位可以提出设计变更建议项目法人应当对设计变更建议及理由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应当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单位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应当依据《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20〕283 号),制定设计变更方面的制度,明确内部设计变更流程。

设计变更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擅自实施

(四)设计供图管理

项目法人应和勘察设计单位在合同中明确或签订供图协议,对工期超过12 个月的建设项目要明确年度供图计划, 对中小型项目尽可能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提交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合同要求或供图协议及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三、勘察设计管理措施

保障前期工作经费,按规范要求的深度开展勘察。摸清枢纽、隧洞工程的地质情况;摸清管线、渡漕等线性工程的地形地貌、临近道路和建(构)筑物情况;摸清工程建设环境与边界条件,根据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划定情况及城市、交通等规划情况优化工程设计,合理避让、减少交叉, 避免因勘察不足对后期施工的影响。

充分开展方案论证,选择最优方案,有条件的可以在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委托第三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咨询。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照“先认定,再变更;先追责,再审批”的原则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避免因个人主观好恶进行设计变更。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手册(2023版)》

 https://www.gc5.com/jzgc/tmdt/10454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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