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发布的公告,新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共4项(SL/T631.1~631.4—2025)已于2025年4月3日正式实施,替代了2012年版本的旧标准。以下是关于实施过渡期的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 新标准自2025年4月3日起全面生效,适用于此后新开工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旧标准(2012版)在过渡期结束后将不再作为验收依据。 土石方工程(第1部分):新增掘进机法、顶管法等施工工艺的验收要求,并明确适用范围不含堤防与河道整治工程。 堤防与河道整治工程(第4部分):新增生态防护、疏浚清淤等内容的验收标准,适用于海堤和河道整治项目。 验收责任主体:明确监理单位为单元工程验收的责任方,并细化验收流程。 取消优良等级:新标准不再设置“优良”等级评定,仅保留合格与不合格,简化了验收程序。 信息化要求:新增施工质量验收信息化的规定,需通过电子化手段记录和管理数据。 对于在2025年4月3日前已开工的工程,建议参照以下原则: 未完成单元验收的部分:需按新标准执行,特别是涉及新增工艺(如生态防护、浇筑式沥青混凝土心墙等)的环节。 已完成施工的单元工程:可沿用旧标准验收,但需在竣工备案时补充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相关资料。 水利部要求各地结合新标准修订地方实施细则,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检机构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过渡期顺利衔接。 项目法人:尽快更新质量验收流程,调整监理职责划分,并部署信息化管理系统以适应新标准要求。 施工单位:重点学习新增工艺(如自密实混凝土、生态护坡等)的验收标准,避免因技术细节不达标影响验收进度。 监理单位:需掌握修订后的验收表格(如“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和缺陷备案流程,确保记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