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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概况

1、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成效,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农建发[2021)5号),制定本验收方案。

2、本方案所称的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对批准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的综合评价活动。

3、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管理、职责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纪律严明、奖优罚劣。

4、促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抓好问题整改;按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项目初验。指导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完成单项工程验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经过初验合格的项目,按时向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好单项工程验收。施工、监理、设计等参与单位履行合同责任,做好验收配合工作。

5、项目竣工验收通过组建专家组,邀请工程、技术、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进行。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核查、测试运行、走访农户等形式实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和效率。

6、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全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年对不低于10%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7、具体验收范围及面积

二、竣工验收依据、条件

1、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包括:

(1)国家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

(2)有关建设规划、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计划批复文件以及项目变更调整、终止批复文件。

(3)项目建设合同(含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以及重要设备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等)、资金下达、报账、拨付文件等资料。

(4)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的项目建设其他审批手续。

(5)施工图纸以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6)初验报告以及竣工验收申请。

2、申请竣工验收的条件:

(1)按照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以及年度计划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有设计以及年度计划调整的,按照项目批复变更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完成项目竣工图绘制。

(2)项目工程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调试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3)各单项工程已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乡(镇)政府、农民质量监督员等六方验收并合格。

(4)已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经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具有相应的审计报告。

(5)前期工作、招投标、合同、监理、施工管理资料及相应的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已完成项目有关材料的分类立卷工作。

(6)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并验收合格。

(7)完成上图入库相应的阶段性工作。

(8)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已落实。

三、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信息备案、地块空间坐标上图入库等情况。

(2)项目立项、征求群众意见、公开公示情况及招投标、政府采购情况;

(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或项目调整变更批复内容的完成情况。批复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中工程完成和工程质量情况,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情况;

(4)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法人责任履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监理工作和档案管理等。项目建设组织及制度保障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5)调整、终止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材料;

(6)项目资金落实及支付进度情况,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如有)到位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包括项目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完整性等,竣工决算编制及审计情况;

(7)包括现场查验工程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耕地质量、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等,并对监理、六方验收、初步验收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8)工程管护制度建立和管护责任主体落实情况;

(9)耕地质量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新增耕地指标是否达到设计目标等。

(10)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情况;

(11)标识、标牌设置情况。

(12)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

四、竣工验收项目合格的要求:

(1)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

(2)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实施计划、调整变更文件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3)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设施运行良好。

(4)已开展建设前建设后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有所提升。

(5)已明确管护主体,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

(6)符合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填报要求。

(7)上图入库图斑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规定。

五、验收步骤: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二是内业检查。检查项目库、初步设计评审、资金落实、乡镇自验工作、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管护、资金到位及支付进度等内业资料。

三是外业检查。对照竣工图实地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及质量情况,并走访当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是汇总情况。汇总验收工作情况,形成验收意见。

五是交换意见。验收组将验收意见反馈给被验收项目乡镇,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六、验收方法:

验收采取“六查、六看、六对照”的方法进行,即

查项目建设范围,对照规划图,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查项目建设情况,对照初步设计批文,看工程数量是否足实;

查工程建设质量,对照建设标准,看标准质量是否达标;

查内业文档资料,对照项目管理规定,看制度执行是否规范;

查财务账簿、凭证,对照财务管理办法,看资金支付、使用是否规范;

查问题整改情况,对照验收、审计报告,看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项目验收要做到“两结合、两对应”,即项目验收与财务验收相结合,通过项目与财务相对应验收,了解项目工程是否建设、完成的数量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情况。内业验收与外业验收相结合,先验收项目内业,掌握项目总体情况,后到实地,核对建设情况。表、图、编号、实际工程相对应,报表(计划表、完成表)、图(规划图、竣工图)、编号(表、图、工程的编号)与实际工程一一核对,验收工程的真实性,验收工程的完好率。计划、合同、决算相对应,以合同为主线,上核对与计划的衔接性,下核对与实地的对应性,验收项目工程的数量和金额是否按计划批复执行,验收工程是否按合同实施,验收现有工程的使用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后,市农业农村委应当在项目区设立规范的信息公示牌,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项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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