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颁布)后,将取消条文强制,实行技术要求全部强制。2016年国办印发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要求将条文强制逐步整合为全文强制。
根据《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的通知》(水国科(2021〕70号),拟编制《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通用规范》SL、《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与验收通用规范》GB《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通用规范》GB、《水利工程专用机械及水工技术结构通用规范》GB、《防洪治涝工程项目规范》GB和《农村水电工程项目规范》GB 等六部全文强制性标准。
但遗憾的是截至目前,水利行业全文强制性标准尚未颁布,强制性标准仍然是指《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已经废止,分别被《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和《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 43824-2024)所取代。需要注意,2020版强条合集中涉及的上述两本被取代的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也自动失效,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