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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指导手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天分享的是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什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指导手册(2024 年版)》,手册围绕规划与储备、立项审批、项目实施、验收、建后管护、监督管理等环节,明确了各阶段管理要求,如规划需符合相关标准并建立储备库,实施阶段要规范招投标、施工、监理等管理,验收分阶段进行且需满足相应条件,建后需做好资产移交、用途管控等,同时强调了对承建单位、第三方机构等的监督管理,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一、规划与储备管理

1.1 规划编制

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内容包括现状、问题、目标、布局、任务安排等。

1.2 项目储备库建立

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落实到地块,建立本级储备库并维护管理,逐级汇总形成储备库。
年度项目从储备库择优选取,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立项。
1.3 项目纳入储备库
基本条件:符合农田建设规划、项目科学合理、建设成效明显、相关主体支持、具有良好基础。
入库程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的入库材料(含申报书、规划图等),经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入库。
1.4 项目储备库管理
优先序:综合考虑规划布局、水源保障、农民意愿等因素确定。
动态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已立项项目及时出库,不符合条件项目经论证后出库,符合条件项目及时入库。

二、立项审批管理

2.1 实施方案编制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需完成实地测绘和勘察,内容包括报告文本、设计图、概(预)算书等,达施工设计深度。
建设内容: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农田地力提升。
2.2 设计管理
前期准备:收集地形、土壤、种植习惯等资料并审核,组织专业团队现场踏勘并记录。
现场勘测:采用无人机、GPS 等技术进行高精度地形测量,科学调查土壤、水资源和基础设施。
规划设计:科学布局总体方案,合理设计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针对性制定地力提升方案。
成果编制:确保实施方案、设计图纸、预算文件完整准确,符合规范。
2.3 项目评审
县级评审:编制完成后征求镇(街道)、村(社区)意见,组织专家和部门评审,通过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批。
市级评审:由市级农业农村局按细则执行,项目县配合,方案调整需及时告知。
2.4 项目批复
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变更需按 “谁审批、谁调整” 原则履行程序,累计调整涉及财政资金不得超总投资 10%。

三、项目实施管理

3.1 规范招投标管理

招标标准:施工单项合同≥400 万元、货物采购≥200 万元、服务采购≥100 万元必须招标,未达限额按相关法规执行。

委托有资质代理公司,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资质等要求,公示期满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3.2 施工管理

开工前组织技术交底,施工单位需按设计和标准施工,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需监理全程监督。
落实 “六方责任”(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镇(街道)、村(社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3 监理管理
实行全过程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质量等,未经监理签字的材料和工程不得使用或进入下一道工序。
编制监理规划和细则,竣工后提交监理报告,保修阶段检查质量状况。
3.4 调整变更
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单次调整≤总投资 5% 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备案,>5% 需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批。
因不可抗力需调整项目区范围或无法实施的,逐级上报审批。
3.5 合同管理
各类业务需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期限、质量、费用等条款,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项目验收管理

4.1 隐蔽工程验收

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和业主代表,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签署记录并绘制竣工图。
4.2 分项工程验收
每道工序完成后及时验收,出具合格单,涉及结构安全的需见证取样检测,整体完工后开展四方验收。
4.3 县级初步验收
工程复核:复核工程数量(内业 + 现场实测)和质量(外观查验 + 指标检验),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提高精度。
验收组织:建设单位申请,农业农村局会同多部门验收,采用查阅资料、现场勘查等方法,形成验收报告和意见,整改合格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
4.4 市级竣工验收
县级初验合格后申请,竣工验收合格后核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及时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和档案存档。

五、建后管护管理

5.1 资产移交

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资产,签订管护协议,建立工程设施移交管护台账,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
5.2 用途管控
严格保护农田,遏制耕地 “非农化”,引导用于粮食生产,防止 “非粮化”。
5.3 档案管理
建设单位收集整理档案,施工和监理单位归档后移交,保存期不短于设计使用年限,具备条件后实行电子化管理。
5.4 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
布设评价样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测算粮食产能,每5年周期监测质量变化,加强培肥。

六、监督管理

6.1 承建单位管理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各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禁止转包分包,工程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
6.2 第三方机构质量监控
参与单位和人员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专家和机构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6.3 社会质量监督
引导农民以工代赈参与建设,纳入公益性岗位监督质量,利用网络平台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6.4 部门质量监督
定期检查,利用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动态监管,结果作为验收和绩效评价依据,建立奖优罚劣机制,违规占用耕地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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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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