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1 建设目标 本项目占地2.0万亩,其中前所镇、塔山镇各1万亩,种植作物为全部为玉米,按增产率25%计算,平均每亩增产优质玉米100公斤,增加经济效益216万元,项目区年人均增收136元;土壤有机质含量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10克/公斤;农田水分利用率提高15%;肥料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中等旱灾年份粮食减产风险控制在8%以下。 1.2.2 建设单位:绥中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 1.2.3建设地点:绥中县前所镇韩家村、前所村、东杨家村、洪家村;绥中县塔山镇大南铺村、东白村、许家村。 1.2.4 建设任务:建设标准粮田2.0万亩,其中前所镇、塔山镇各1万亩。全部为旱田种植作物玉米。根据项目区基本情况,细化规划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工程提出规划设计标准和要求,根据规划设计标准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包括确定土地利用方向、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布设、灌排水系统布设、农田防护工程布设等;项目投资概算,分年度实施计划等;对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进行评价;提出项目实施管理方案、组织机构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1)新建方塘2座(一座80m×100m×6m,另一座60m×80m×5m),投资127万元; (2)新打机井236眼,投资283.2万元; (3)机井236眼(20m深),配套 6.5kw汽油发电机236台,2.2kw潜水泵236台,配套2寸出水软带47.2km(每眼井200m); (4)平整土地4000亩,投资100.00万元; (5)土壤改良1000亩,投资100.00万元; (6)田间路10公里,投资96万元。 1.2.5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2013年10月-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