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1.7项目新增耕地情况 由于项目区内未利用地面积较少,且为了满足生产作业要求需新建田间道和改建原有田间路,故项目区内新增耕地仅为2.2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0.21%。 1.1.2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 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四大类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1.2.1土地平整工程 根据项目区现状地形特点和田块形状,综合考虑农田防护林、田间灌溉、机械化作业、作物种植的要求以及现状田块形状,确定田块具体大小,田面平整度在1/1000左右。对项目区的92块田块进行土地平整,按照每个平整单元的平均高程以及设计高程进行平整,同一平整单元的挖方量和填方量基本保持平衡,依据方格网法计算土地平整工程量。具体标准如下: 1、平整后的田块内田面坡降基本应小于1/500。 2、平整后的田面坡度应满足灌水要求。一般要在条田地块内,田面纵向坡度应尽量与自然地面坡度一致。田面横坡方向应顺着耕作方向和灌水方向,坡度控制在1/300~1/1000,以减少平整土方量。 3、应满足一定的平整精度。平整后的条田田面要求坡度基本均匀一致。平整后田面高差应控制在10~15cm。 4、平整工作量最小。在每个灌溉单元内平整要求挖高填低,就近挖填方平衡;运距最短,工效最高。 5、平整后的土地应保持一定的肥力。为此平整土地时应尽量保留表土,生土上保持有20~30cm厚的熟土层,填方处填厚超过50cm时,必须使熟土上翻,生土上保持有20~30cm厚的熟土层。如种有绿肥,应将绿肥和熟土切成方块搬移,待平整后再还原。 6、平整土地应以长远为目标,以当前为基础,确保当年平整,当年受益。为此要妥善安排当年农业生产计划,以不影响当年产量。 1.1.2.2农田水利工程 (1)灌溉工程 1)根据《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规划采用低压管道节水灌溉方式,项目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灌溉系统采用打机电井供水,通过PP输水管道输水。 2)项目区共新打机电井92眼;修建井房92座;共布设输水干管35474.00m,支管95791.00m;选用175QJQ63-96/8型水泵92台;出水口2140个;架设高压线15350.00m,地埋低压线17100.00m;需变压器5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