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对拟开挖的基坑、沟槽等进行定位放线。 1.2、定位之后开始土方开挖的部分用白灰洒出边界线,不立即开挖的部分钉木桩并做明显标识进行围护。定位放线工作完成之后,定位成果上报业主及监理公司检查复验,合格后开始挖土。 1.3、土方开始开挖应遵守施工技术交底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并进行隔离,夜间须设置警示灯。 1.4、土方开挖前地下水降至基底标高以下500mm不少于3天。 1.5、采用天然地基时挖土深度应较设计标高浅10mm,预留部分人工清底,以免扰动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