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编制依据 1.1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2设计院施工图纸 1.3我国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 1.4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 1.5《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6公司制定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2、成品保护的目的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3、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3.1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在各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3.2 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发放到各部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甲供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总包单位也应纳入成品保护。 三、总、分包配合条件和配合费用、配合承诺 1、总、分包配合条件 总包方须了解分包单位的施工细则,尤其是工程未施工前了解其施工程序、分包单位所需的电缆电线管的管子槽、孔洞等的位置。分包不会因与总包方缺乏联系而要求索偿。 总包方需在浇筑混凝土前于每个工序开始前通知分包单位给予其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他管道等。分包须与总包配合。 总包方须给予分包单位协调服务及因提供协调服务需进行的一般的土建修补工作。 除以上总包与分包配合条件外、总包还需提供: 1.1卫生设施及工地上之一般现成设施供共同使用。 1.2总包提供标高及定位的基本点、线给分包做为依据而进行自己的定位。 1.3总包提供分包工程及独立工程施工所需以保证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 1.4总包用偿提供临时用水、临时照明及电力至指定位置供分包使用,包括提供测试及调试所需用量及负荷,总包方须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使用及符合安全规定。 1.5 总包方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检查分包的安全施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