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3.施工现场准备 4.3.1 施工场地准备 包括施工场地的平整,临时水电管线的铺设及临时设施的搭设等。作好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工作,在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墙及彩钢板围墙,并进行美化装饰、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4.3.2临时设施的布置: 项目部有关人员经过到现场实地考查,通过平面布置方案比较,确定材料库放场地、木作加工场地、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职工临时食缩等的位置。 4.3.3施工道路: 施工现场进入道路宽度不小于6 米,采用200MM 厚碎石粉铺垫,施工场地内道路为200mm 厚碎石粉铺垫宽度不小于4 米。采用机械碾压。现场机械周围与道路两侧设置明沟排水。 4.3.4临时供排水管道: (1)施工用水管道沿施工场地外围埋设,埋置深度800mm。 (2)生活用水从未经过蓄水池的干管接出DN20的支管供水,其中包括职工食堂用水及生活饮用水等,支管埋设深度800mm。 (3)临时用水系统的保温:工程进入冬施、气温较低时,给水系统干管、植管采取保温措施,以保证正常的消防生产及生活用水。干管及支管采用阻燃岩棉管外缠玻璃丝布保温。 4.3.5施工用电准备: 供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总配电盘设漏电保护器、断流器、接地保护。临时用电线路沿施工外围架设一周,在施工机械、生活区、办公区等外留设施工用电配电盘。 4.4施工设备、周转材料和建筑材料的准备 4.4.1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及建筑材料应根据施工计划有组织的进场和订购,按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堆放。 4.4.2协调场外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4.4.3与消防保卫部门、环保部门、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作到现场的各种办证工作,使施工纳入法制化、合理化轨道。 4.4.4积极协调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5岗位培训 4.5.1管理人员培训: 做好施工管理人员上岗前的岗位培训,保证掌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工程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学习新规范、新法律法规。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季节性施工交底,使全部管理人员作到心中有数。 4.5.2劳务人员培训: 对劳务人员进行进场前安全、文明施工及管理宣传。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对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前技术、质量交底。 4.6其他准备工作 《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及《占道施工许可证》应在正式施工前办完。现场五牌一图应整齐、规则。 五、主要项目施工方法 5.1.施工测量放线 5.1.1 依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坐标点或基准线,采用经纬仪、钢尺等测量工具进行定位放线,做好轴线定位保护工作。放线完成后必须经建设单位及有关方面复核签字后才进行下道工序。 5.1.2测量精度主要保证措施: (1)经纬仪工作状态应满足竖盘竖直,水平度盘水平,望远镜上下转动时,视准轴形成一面必须是一个竖直平面。 (2)水准仪工作状态应满足水准管轴平行于视准轴。 (3)控制轴线前、后视点计算时,注意数值及角度的取值,计算步骤均仔细。测角采用三测回,测角误差控制在±10″;测距采用测距仪往返测,取平均值。 (4)操作各种仪器时,均需按规范进行,测量值均应立表,并有专职技术人员计算、复核。 (5)使用钢卷尺操作前进行钢尺鉴定误差、温度测定误差的修正,并消除定线误差、钢尺倾斜误差、挂力不均匀误差、钢尺对准误差、读数误差等。 5.2遗址基层保护工程 5.2.1进入施工现场后,对遗址范围内任何暴漏的遗迹不得破坏,按设计要求做好隐蔽工程,除按文物保护特殊要求外,其余都可用新型材料代用。为此,基层、基础部分都可按现行国家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5.2.2放线定位前,按设计要求,在遗址表面先铺50cm厚细砂保护层,然后再放线定位。 5.2.3进入冬雨季施工时,施工中对天气预报的转播和天气变化不断关注,避免天气突然降温或降雨给工程造成损失。 5.2.4 隐蔽工程必须做好隐蔽验收记录,以便归档。 5.3 遗址保护墙工程 5.3.1遗址经过勘探、考古、发掘后全部裸露,为了不使原始遗迹遭到保护性破坏,覆土前须延遗址发掘现状砌筑保护墙。 5.3.2依据现场原始地坪,在细砂保护层上砌筑240cm后红机砖保护墙,墙体内侧距遗址最薄处保持50cm距离,不挖基础,用水泥砂浆砌筑,墙体内侧与遗址间空隙用细砂填实。5.3.3墙体高度按遗址自然形状高出表面50cm。墙体延长形状尽可能取为直线。 5.3.4虽是隐蔽墙体,应确保砂浆标号和砂浆饱满度,保证砌体表面平整度和垂直度。 5.3.5保护墙砌筑完后,按设计要求,专职测量人员放出模拟轴线位置。 5.4 模拟保护工程 5.4.1 本次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是粘土、石灰、青砖,除施工和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 5.4.2根据放线位置、设计要求做模拟夯土墙施工前的准备。 1)灰土拌合:按设计要求试拌、测定压实系数后,按单元段所需材料拌制。 2)模板选用:模板选用50cm松木板或钢模板。 5.4.3夯土墙所用粘土,选在专用的纯黄土供应点,要求无杂草、有害物质、建筑及生活垃圾,干湿度达到设计标准;石灰选用优质合格的生石灰进行熟化过筛后使用,生石灰熟化过筛的场地设在专用会场。按设计标准、测定压实标准拌合灰土投入使用。 5.4.4模板支护采用抬杆承托的方法,抬杆用Φ60钢管制作,长度按2.8~3.0米,两端设活动卡(钻孔插销式);模板上口拉杆用Φ16钢筋制做,两端打成直钩;模板夯层高度为300cm;抬杆间距按2.0米设置。为使夯土墙夯实度均匀,模板支护须在放线外400cm设置,待夯筑段完成后,按线位进行削平整修。 5.4.5将拌合好的灰土填入模板槽内,要求灰土干湿均匀、无块状,模板槽内的灰土铺填要均匀、薄厚一致。夯实械具采用人工夯实,要求夯窝匀称,密实度系数不小于90%。每单元段接茬处留成阶梯状,以便衔接。如果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时,须在现场遗址外模拟试夯,确保不对遗址损坏的情况下可使用。 5.4.6夯成的墙体为粗坯,须按设计线位进行削平整修,铲削时不能一次到位操作,须分层慢削,最后的削面保持平滑,无睁眼无孔洞。 5.5 青砖墙砌筑工程 5.5.1 按传统工艺做法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规定应采用中砂拌制水泥沙浆,既能满足和易性要求,又能节约水泥,保证质量。 5.5.2 砖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是保证砌体受力性能的基础,应根据砖的检验批,抽检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合格的砖进行抗压强度检验,以保证砖的质量。砌体用砖的品种、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应一致。 5.5.3 砌筑砖墙时,提前1—2d将砖浇湿润,保持砖的含水率为10%--15%。 5.5.4古建筑在我国各地有各种不同的流派,对各种特殊部位的砖细都有不同的做法,各种砖细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各地的传统做法,并应以各地传统做法为主,保持古建筑的地方风貌。 5.5.5 为保证古建筑砌体的强度和整体性,砖墙在砌筑时不论砖的厚度和大小,内外皮砖必须搭砌。严禁内外无搭接的两层皮砌法。当内外皮砖的厚度不同,内外高度不一致无法搭接时,平均每3皮应内外皮砖找平一次,使内外皮砖采取搭接措施。保证砌体的整体性。当砌体内外皮砖之间有空隙要用糙砖填馅时,为保证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填馅砖应严实、平整,应同时用水泥砂浆砌筑,不得采用灌浆方法,灰缝不得超过12毫米。填馅砖四周缝隙如用掺灰泥填充,最大不超过30毫米。 5.6 模拟木柱制做 5.6.1 木材的树种和材质对耐久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制做中一定要按照设计的要求选用材质。 5.6.2根据设计要求制做模拟木柱,埋入夯土墙内的柱根须用热沥青浇涂二遍,待夯土墙工序完成后,将露出墙体外的木柱钻生桐油二遍。 5.7 模拟柱础制做 5.7.1柱础石材质、规格按设计要求制做。 5.7.2必须无碳疤、无色差,对于石材有裂缝隐残者禁用,有纹理不清、污点、红白线和石铁等不严重的可用于底面。 5.7.3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柱础石应拉通线安装,所有石活均应按线找规矩,按线安装,并应注意平整及水平标高一致,根据通线将石活就位铺灰坐浆。 5.8 夯土墙面抹灰 5.8.1墙面抹灰前应把基层清理干净,并提前喷水湿润。 5.8.2设计要求中墙面直接罩面灰,不做底灰,罩面灰时如果发现墙面不平整,须进行补灰后再罩面灰。 5.8.3罩面时要掌握墙面的干湿度,墙面太湿会影响抹灰面平整,面层灰太干,易使面层脱水太快而影响粘结,造成面层空鼓。 5.8.4抹灰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抹灰的面层不得有暴灰和裂纹,抹灰层与基层之间不得有脱层、空鼓现象。 5.8.5抹灰质量必须达到高级抹灰标准,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 5.8.6墙面抹灰前应对青砖墙面进行保护,不能在墙面上乱划、掉灰或有其它污染物。 5.9地面工程: 5.9.1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配合比、强度等级等。 5.9.2本工程地面的基层、垫层,找平层的施工,除应符合固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需要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 5.9.3砖墁地面的分缝形式,按设计有要求执行,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按传统作法执行。 5.9.4古建筑地面对材料要求比较严,特别是方砖地面缝子很细,对砖的质量、平面尺寸要求十分严格。所以对进场材料不管是有无出厂合格证,施工前都应逐块进行检查。 5.9.5 碎石三合土地面质量、配合比、强度等级均须达到设计要求。 5.9.6 工程做法 1)200厚3:7灰土垫层; 2)25厚防潮砂浆粘结层; 3)240×115×55红机砖垫层; 4)20厚防潮砂浆找平层; 5)30厚混合砂浆座底灰; 6)410×410×70方砖铺墁地面; 5.10豆石路面工程: 5.10.1底基层施工前,路基土表面做到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压实度和平整度,经检查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再进行施工。 5.10.2施工技术人员对路基标高进行复测并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m设一桩,曲线段每10-15m设一桩,并在两侧路面边缘外1.5m设指示桩。在指示桩上用红漆标出底基层边缘的设计高。 5.10.3铺设3:7灰土垫层采用人工铺摊,平均铺200cm,夯实后为100cm;最后一层铺摊时按设计要求找出坡度,夯实的面层要求平整无坑洼现象。 5.10.4碎石三合土拌合好的混合料在24小时内,用自卸汽车运至现场,集料均匀卸在要摊铺的路面中央,车间距离严格掌握,要避免料多和不够。 5.10.5摊铺采用人工摊铺,按规定的松铺厚度、路拱修正整平。整形后底基层的含水量必须达到实验压实要求,然后进行全面碾压。 5.10.6路面铺设40cm豆石,用人工铺平,薄厚须均匀,铺设效果须达到设计要求。 5.11给水系统施工方法 5.11.1本项目给水工程属隐蔽工程,在施工管理上认真做好施工过程的记录;同时在材料方面确认管材管件的规格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在施工方面要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竣工标高; 2)埋深不宜过大; 3)处理好接口部位; 4)认真进行水压试验; 5)回填土使用优质土并切实压固; 6)水表或止水阀门安装位置要稍高一些,避免积存水分。 5.11.2材料要求 给水管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及GB3092-87、 GB3091-87的规定,并有质量保证的品牌。 5.11.3沟槽开挖 1)沟槽开挖的位置、基底标高、尺寸,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开挖中如发现地质水文、地下管道、构造物与图纸不符,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2)挖沟槽弃土应及时运走,不得堆放在沟槽口附近妨碍施工和槽壁稳定,也不得阻碍交通。 3)沟槽底埋有块石、树根、废桩等物体,应予以清除或铲除。铲(清)除后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处理。 4)沟槽不允许超过设计要求的深度,超挖部分应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回填,并夯压密实。 5)不得在水中挖沟槽,挖成的沟槽不得受水浸泡,沟槽底如有扰动或毁坏,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增加开挖深度,并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回填夯实至图纸要求的标高。 6)沟槽回填所用材料,按设计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制备。 7)回填物应分层摊铺,分层夯实,每层夯实厚度不得超过150~250mm,压实密度应达到90%以上。 8)回填前应先排除积水,并应保护管道防腐层和接口不受损坏。 9)回填前应分两个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