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2技术要求及过程控制 3.2.1施工准备 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接通电源; (2)全部施工设备入场、安装、调试,满足施工需要; (3)图纸到位并经会审; (4)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 (5)按甲方提供控制点测放各桩位,并经复测达到设计要求; (6)分批购进试验合格的河卵石,并合理堆放; (7)全部人员到位,并经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8)各项准备工作完毕后,向监理提交“工程动工报审表”,经审批后正式开工。 3.2.2测放桩位 依据甲方提供的控制点,测放基准点并根据设计图测放各桩位,自检无误后,报请监理查验。 3.2.3施工材料 依据设计要求,购进2-5cm硬质河卵石,含泥量小于5%,根据规范规定及监理要求分批送试验室进行检验。施工材料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并分四区合理堆放。 3.2.4成桩要求 (1)桩机对位:依据施工顺序指挥桩机对位,其桩位偏差≤50mm,调整桩机辅杆保证成桩垂直度,其偏差≤1.5%。 (2)振动沉管:开启振动锤振动沉管至设计深度,其偏差≤100mm。 (3)拔管成桩:振动沉管至设计深度后,填加石料至料斗口,振动拔管,拔管速度不宜大于1.5m/min,并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反插,尤其对上部4m进行多次反插,每次反插深度以0.5~1.0m为宜,保证桩体的连续性及密实度。 桩靴采用Ф480mm,成桩直径为Ф500mm,桩径允许偏差为-20mm,填料充盈系数≥1.46,如发现填料量少于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复打。如施工场地有杂草,应按要求及时清除。 3.2.5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应对成桩过程进行详细的施工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工后,依据监理要求编制竣工报告,报送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