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水电、铁路、公路、油气管道、核电、港口码头等工程以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目的是为工程建设和规划区用地审批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