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了达到充分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资源恶化以及诸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的目的,勘察期间必须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开采、开源节流、兴利除害的原则,及时开展与改善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本文主要探讨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问题的危害及处理措施。
【关键词】工程地质勘察;人文地质;危害;处理
自然界的物质循环中,维持着一种相对稳定的生态平衡。如果,由于人类的活动,自然界的物质循环和生态平衡失调,则会反过来危害人的健康和生产活动。这类环境质量退化引起的危害,往往不是短期内所能克服的,地下水资源正是这类环境因子之一,一旦由于人为因素而恶化,将危害国计民生和环境质量,所以,认真作好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工作是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1 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问题及其危害
1.1 过量开采
地下水作为资源,它有个“量”的概念,所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有条件的,只有对地下水资源作出了正确评价,并且,据此制定的开发利用方案是合理的,取水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也是正确的,开采过程中,地下水水位降深和降落漏斗范围都是预见到的,是置于控制之下的,也就是说,开采量和补给量能达到动态平衡,这样地下水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反之,如果对水资源缺乏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或者开发利用方案和手段不符合客观实际,或者补给条件由于人为的、自然的因素而改变等等原因,造成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即开采量超过补给量,使含水层中的储存量逐渐消耗,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区域性降落漏斗范围不断扩大,当这种过量开采出现的不良现象,没有及时得到自然的或人工的补给所调整和补偿,继续发展下去,则地下水资源必然会遭到破坏,致使水源地出水量日趋枯竭,设备不能充分发挥效益,迫使水源地部分停产,甚至全部报废,从而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正常生活。
1.2 外界污染
凡由于人类活动引起地下水组成成分的有害变化都是污染,这和地下水因自然界的矿化作用而改变其组分浓度的现象,在成因上是有区别的,尽管后者有时也使水质恶化。地下水被污染是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其污染来源和污染途径是比较繁杂的。大体可分为四种情况:(1)未经处理或虽经处理但其水质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以及有高浓度残余化肥残余农药成分的灌溉回流水,通过污染地表水、污水灌溉、废水排放处理系统等的渗漏途径进入地下,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2)工业及城市的固体废弃物如废渣,废矿石、垃圾等,露天集堆的固态工业原料和产品如矿石,它们中的某些物质经大气降水的淋滤呈溶解态或者悬浮态随降水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3)大气中的有害气体,有毒物质微粒(尘埃),也可经大气降水的携带进入地下,导致地下水的污染。(4)井孔在设计与施工上的缺陷,往往成为地下水污染的媒介。譬如:井孔上部封闭不严密,使污染了的地表水、大气降水沿井孔外周的孔隙、裂隙渗入地下,有些回填处理不好的废弃井孔起到类似的污染渠道作用,还有,井孔分层止水结构处理不妥当,使井孔周围环状间隙成了不同含水层水的越流通道,造成水质不好的水和水质好的水发生水力联系,也会使水质好的水被恶化。有些使用年久井管已腐蚀的水井,其水质变坏就是这个缘故。
2 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问题的处理措施
从改善和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需要出发,勘察期间应该注意做好下列工作:
2.1 污染调查
这项工作,宜尽可能在地质测绘和水文地质测绘的同时进行,以尽早掌握工作区内有无污染可能及其趋势或已污染情况,便于及时考虑防护与治理措施。调查之前,应先向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收集和了解与地下水污染有关的背景材料。调查内容包括:污染来源、污染途径、污染物质成分及其危害性、已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以及其发展趋势等。调查中要着重注意污染对富水地段或者拟考虑作水源地地段的影响。鉴于地表水与地下水在很多情况下有密切的水力联系,而工业废水又通常是排放于地表水系的,污染的地表水往往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介质。所以,调查时要注意了解地表水的污染状况、自净能力及其与地下水的相互关系。有条件的话,最好还调查些当地居民对环境条件的反应和他们的适应能力这方面材料,以供考虑防治措施时参考。
2.2 建立监测系统
通过污染调查,发现主要富水地段或拟建水源地地段有被污染的可能,或者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时,则应建立对污染的监测系统,最好与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网结合起来,监测点除能控制上述及其附近地段外,应沿污染源方向布置,还要在邻近不会受到污染的地方(应是同一水文地质条件下的)设置2~3个对照点,以资分析对比。监测系统应定期检验地下水水质,测量地下水水位、水温外,还应该注意附近土壤、地表水等污染介质的状况,掌握动态。分析趋势,及时预报。
2.3 选择水源地
在进行水源地方案对比、选择水源地时,应该考虑兼顾工农业用水,不要影响农业用水需要,如果工作区内,由于其他水源地的开采,开采量已接近补给量,或者水质已有恶化趋势,或者已出现地面沉降现象等情况,则在没有统筹安排、调整各水源地开采方案和采取人工回灌等措施之前,不宜再设置新的水源地。一般情况下,水源地应该选择在污染源(如城市、容易造成污染危害的工矿企业)的上游[4]。
2.4 拟订开采技术方案
在拟订开采技术方案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要预见到开采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动态,来规划和控制开采量及相应的水位降深。在水源地附近另有其他水源地时,必须处理好各水源地开采方案的协调问题。譬如,取水的主要含水层怎样配置,开采量怎么分配,工作水位控制在什么深度等等。
3 结论
总之,应为某些特定的地下水资源防护与抬理项目如人工回灌、防治污染、控制地面沉降等提供必要的地质――水文地质依据和适宜的技术措施建议,并需要开展相应的科研与实验工作。
参考文献:
[1]刘集生.工程勘察中的水文地质危害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3(03).
[2]杨秀芬.探讨煤田水文地质各阶段工作重点系统[J].科技与企业,2013(18).
[3]李延坤.水文地质勘察中地下水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3(22) .
[4]吴立岗,王善明,顾言征.工程地质勘察中的水文地质问题探析[J].城市建筑,2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