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营业所内所有现金出纳业务的柜台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砖石或混凝土厚度不低于37cm。现金出纳柜台与其它工作区用实体墙或安全符合玻璃隔离。 (2)现金出纳柜台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配直径14mm以上螺纹钢筋,双层双向钢筋网状排列、钢筋间距≤150mm*150mm,一次性浇筑(与营业场所的地面牢固融为一体),厚度为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