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高程控制网(基准网)的布设 (1).对于建筑物较少的测区,宜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对于建筑物较多且分散的大测区,宜按两个层次布网,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观测点与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 (2).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结点网或附合高程路线。扩展网亦应布设为闭合或附合高程路线。 (3).每一测区的水准基点不应少于3个;对于小测区,当确认点位稳定可靠时可少于3个,但连同工作基点不得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