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目前施工现场已完成了相应的土方大开挖、基坑支护及临时围挡、桩基工程。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72034.00m2,总建筑面积约323813.91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852.88 m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81961.03(含人防) m2 。其中我司承包范围内的二标段地上建筑面积约84078.48m2,地下建筑面积约30464.94m2。(其主要包括29~32栋及其地下室)。 根据设计图纸和地勘报告,车库和裙楼基础为天然地基上的片筏基础,非人防区域筏板基础板厚为500mm,人防区域筏板基础板厚为600mm。二标段区域基础承台均为ZD-3和ZD-4,其高度均为1100mm,以及外墙底的条形基础梁TJ-1和TJ-2,其高度均为1000mm。 根据设计图纸,非人防区域筏板底标高为15.00m,人防区域筏板底标高为14.90m,承台ZD-3和ZD-4底标高为14.40m,条形基础梁TJ-1和TJ-2底标高为14.50m。根据地勘报告,二标段以上标高区域地基持力层大多为粉质黏土层,局部局域地基持力层为强风化泥岩。粉质黏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180KPa,强风化泥岩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500KPa。按设计图纸要求,片筏基础施工前,天然地基必须进行浅层平板荷载试验来确定地基最终承载力,若地基土层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时,需用C20细石混凝土换填,并捣密。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本工程图纸要求,车库和裙楼区域的天然地基承载力需要进行轻型动力触探试验和平板荷载试验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