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包括下列工作类型的灯: a) 工作于交流电源频率带启动器的线路且能工作于高频线路的预热阴极灯; b) 工作于交流电源频率不带启动器(无启动器)的线路且能工作于高频线路的高电阻预热阴极灯; c) 工作于交流电源频率不带启动器(无启动器)的线路且能工作于高频线路的低电阻预热阴 极灯; d) 工作于高频线路的预热阴极灯; e) 工作于交流电源频率线路的非预热阴极灯; f) 工作于高频线路的非预热阴极灯。 对于本标准中给出的某些要求,见相关灯的参数表。本标准中包含一部分灯种的参数表。对于本标准范围中但未提供参数表的其他灯种,相关的灯参数由灯的制造商或销售商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