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对dl/t 592—1996《火力发电厂锅炉给水泵的热工检测控制技术导则》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dl/t 592—1996相比主要进行了如下修改: ——标准名称修改:标准原有名称为《火力发电厂锅炉给水泵的热工检测控制技术导则》,改为《火力发电厂锅炉给水泵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增加“设备要求”一章,列出监控设备由辅机厂配套供货时对设备选型的附加要求。 ——取消“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一章。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