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容量为65~2100t/h,主蒸汽压力为3.82~25MPa,主蒸汽温度为450~550℃的国产电站锅炉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对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容量和参数的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可参考适用本规范,国外引进机组的施工验收工作应执行制造厂的规定,如制造厂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标准。 发布日期: 1995-01-01 实施日期: 199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