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发布日期: 1996-05-13 实施日期: 1996-09-01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50~600MW 的新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对涉外工程及机组容量大于600MW 的电厂,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设计时,机组台数按2~4 台考虑,当台数多于4 台或少于2 台时,可按所列面积做适当地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