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1-04-28 实施日期: 200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