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 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包括采用交流变频、直流调速或其他改变压缩机转速的方式。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式空调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