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全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的部承我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部承包单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不经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企业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的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材料供应商的档案,并从列入档案的供应商中采购材料。施工企业对其采购的建筑队材料,相配备的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必须进行材料产品外观质量的检查验收和材质复核检验,同时要检查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准用证(规定有要求的)“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