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的配电设计,要经过短路计算?有无简化方式?
解析:(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2.3条规定:“当保护电器为符合《低压断路器》的低压断路器时,短路电流不应小于低压断路器瞬间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对于较长的线路,当其末端发生短路时,因其自身阻抗较大而导致短路电流较小,从而可能不足以推动其线路首端的保护电器(断路器)动作跳闸。因此,对于较长的线路选用断路器保护时,尤其要注意进行短路电流的具体计算,以保证上述第4.2.3条的落实,此外当需要校验断路器分断能力或线路短路热稳定时,理论上也都应进行短路电流计算。
(2)短路计算的简化办法有:
1)有《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3版表4-28~31,可查得常用变压器低压侧短路电流值;
2)由《建筑电气常用数据》04DX101-1中的附录,查得相关短路电流参数;
3)可采用已经实践检验的短路电流计算程序;
4)自己总结并熟记一些常用规律和数据,比如变压低压侧母线处短路电流值,在忽略系统和线路阻抗后,约等于变压器低压侧总流25倍(对应于变压器阻抗系数为4%时的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