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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

 摘要:长期以来,我们的城市有的缺乏夜景照明,有的单体照明百花齐放但缺乏统一设计,一到夜晚城市一片漆黑或者一片杂乱。本论文着重阐述: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心理对新时期城市夜间照明的设计要求以及应遵循的基本设计理念。 

  关键词:夜景;照明;特色。 

  灯光是自然环境的一种特殊物质 ,它以光感和色感作用于城市的物质环境。科学合理的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可对城市夜环境起到重塑、装饰和美化的作用。由于灯光似乎并不像其它物质占有固定的空间 ,人们对其物质属性及其它的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的认识自然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近年迅速兴起的城市夜景观是城市景观在夜间的二次表现,城市夜景观概念是对城市景观概念的重要补充,它使城市景观的含义更加丰富。长期以来由于对城市夜景观重视不够,一到夜晚城市环境或一片漆黑或一片杂乱,这正是忽视了它们在夜间的表现效果造成的,所以有必要对城市夜景观进行单独的规划设计研究。 

  夜景照明设计作为一门建筑电气设计领域新兴的技术,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设计时我们不能盲目照搬标准规范的内容,而是要紧密结合建筑物的功能和外部条件,采用灵活多变的设计手法。如:博物馆、纪念性建筑、历史文化场所应突出文化氛围,格调以典雅为主,带给人们无限的遐想;政府机构、司法场所应注重庄严感,让人肃然起敬;而商业建筑、娱乐场所则应显示出绚丽活泼、色彩斑斓、豪华高雅的特点,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但是现阶段的一些亮化工作过粗、过滥,缺乏统一规划和精心的设计安装,造成了能源浪费和光污染,使得夜景照明走入另一极端。一些业主和设计者只知道采用高亮度来突显建筑物及广场,而不考虑城市自身的功能、个性及经济能力,缺乏统一规划。殊不知大量无序的亮化照明不但浪费能源,还会产生严重的光污染,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如果说城市夜景观的自然科学文化表现是舞台背景,那么社会科学文化表现则是夜景观的主题,背景始终是为了主题的展现而烘托气氛,并随着主题的展开而不断变换。它通过人的各种夜生活行为来展现,如:商业活动、娱乐活动、交通活动、节日活动……同时它还决定着自然科学文化的表现形式。高质量的城市夜景观环境可以通过它的夜间照明水平来体现,但现代城市夜景观环境不仅仅包括高质量的城市照明体系,它更与城市居民的活动体系交融在一起。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跨越多门学科,最成功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作品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在美国,主要通过完善的教学体制、法律制度、雄厚的财力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体制来使其夜景观规划设计方案付注于实践。在我国,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与城市不同的建设发展历史给夜景观规划设计实践带来不同程度的困难。将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成果纳入城市规划便使其具有了一定的实践性、可依据性和政策性。 

  白天由于繁忙的工作,人们的活动势必延至夜晚。因此,城市夜晚应为市民提供更多方面的服务机能,如:旅游、购物、散步、娱乐、休闲……有活力的城市夜景观必具备丰富的功能区域,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对夜生活的心理需求。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夜空间环境往往围绕着商业机能展开,其中又以购物为主,这样势必造成了城市商业中心明亮一片,而在多数居住区、文教区或其他无明显经济效益的城市片段却漆黑一片。可就是那些夜景观环境较为丰富的城市街道、商业地段,也存在着盲目西化、千城一面的倾向,这些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过程中,可以通过突出表现城市的以下几点来形成特色: 

  .1 节点设计 

  城市中往往存在着一些焦点,如城市标志性(构筑物)建筑、单栋历史建筑、重要雕塑。它们往往是城市一定区域内的地标、视觉焦点和视觉走廊的对景。在夜间,灯光效果的处理不仅使其呈现出不同于白天的瑰丽胜景,使其标志性地位得以光大,而且使人们对于城市意向有着清晰的认识。这些点在设计时应采用对比与谐调的手法,依托其本身的造型特点,使之凸现在夜色或周围城市环境中。 

  2 视觉走廊 

  从一个景观节点到下一个景观节点的观赏路线就是视觉走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街景。对那些建筑形态较好,空间开阔疏朗的现代行政街区,要认真研究楼宇的建筑风格(如古典主义风格、新古典主义风格、中西混合式、装饰主义、折衷主义、现代派、后现代派、高技派等等),使得建筑灯光设计能够准确地把握建筑的特点。同时还要注意建筑群体的空间组合,以确定建筑空间的主次关系。使得街景既有各自独立的构图,又相互协调融为一体。这时的道路照明最好使用截光型灯具。 

  3 广场 

  在进行广场景观照明设计时,应根据广场的性质,选取视角中心、背景、近景,组织有层次的景观照明,注意多视线、多角度的组合。广场内的道路照明,在满足功能照明的情况下,有时也能起到划分区域空间的作用。广场周围的建筑物夜景设计应与整个广场相协调。 

   

  一个城市艺术面貌的形成,要因各个城市的具体条件而定。有山因山,有水因水,因山水地势之规律组织到艺术布局中去,有文化古迹、风景名胜的条件应充分利用。 

  现在城市夜景设计问题主要反映在夜间硬质景观的表现上,普遍的问题是宏观有余而细部不足。许多在白天为行人设置的小尺度设施到了夜间反而成为路障,而且灯具无论在造型还是尺度上均缺乏细致的考虑。事实上,城市空间中的各种灯具是联系白天与夜晚景观的纽带:白天可以点缀空间特色;入夜则是人类的“第二只眼睛”,能充分发挥其指示和引导作用,而且其本身的造型也是夜间标志城市尺度与特色的活跃因子。 

  受经济观念的影响,许多行业在夜间不同程度的利用各种灯光技术树立自身形象,这样就会给城市带来一系列的景观问题。德国哲学家谢林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唯有整体才是美的。”整体概念是审美的基础。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不令人满意的夜景效果主要是由于缺乏城市整体观念造成的。 

  在许多城市,单体建筑照明百花齐放,但缺乏统一,具体表现在:色彩杂乱;照明灯具、广告灯箱随意摆放,影响行人的心理舒适度与人身安全;缺少发展眼光,照明技术落后,以至于经常性地进行更换,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浪费。虽然从另一角度来说,大大小小、色彩纷杂的照明广告(尤其是霓虹灯招牌)也算是一种特殊的景观,但如果在毫无规划的情况下,并不会令人引以为豪。针对这种现象,我认为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面临的任务是如何把无序的混乱变为有序的丰富。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不同于城市景观照明设计。虽然夜景观离不开光,需要通过合理的照明来表现,但光的因素只是景观空间特性中的一种,而且单从光的特性来讲,它又包含了美学与技术两方面的内容。传统城市夜景观照明往往会由于景观设计师与照明工程师之间的互不理解与让步而带有令人遗憾之处。 

  城市居民和来访者晚上出来散步时,夜景规划的视觉走廊无疑起着导向作用。为了达到步移景异的效果,低视点夜景规划设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居住在多层及高层的居民来讲,中视点夜景规划设计也是不可缺少的。当人们站在城市的最高视点鸟瞰城市时,整个城市夜景风貌一览无余。也只有在这个视点,城市夜景最璀璨的一面才能奉献给观赏者。因此,城市夜景观应从高、中、低三个视点进行规划设计。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壮大,在一个视点纵观全市夜景是很困难的。我们应该根据城市的形态以及未来的城市规划,选取一些区域的夜景观赏点。 

  结束语;   

  综上所述,应通过城市夜景框架的构筑,做到点、线、面空间形态的有机结合,充分展示城市夜景绚丽多彩、璀璨动人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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