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照明设计内容如下: 配电室宜考虑有局部自然采光。 配电室须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须维持1(0.5)小时事故方式下的运行。 高、低压柜前照明灯与柜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0.5米。 在变压器、高、低压柜及母线桥上方不应布置灯具。 吊灯灯具不应采用吊链和软线安装。 电缆夹层照明由220伏/36伏安全变压器供电(安全变压器不得安装在夹层内)。 照明箱不向配电室以外的负荷供电。 照明箱电源由本站低压母联柜供电。 设备间每面墙安装至少2个电源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