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的最后学习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造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适应教学改革与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规定。 4.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5.组织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 6.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上报学院(系)。 7.保管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一般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实验员一般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