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第3.3.5 条及第3.4.3 条均指出:对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第2.0.3 条二、三、八、九款及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