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系统35-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的资信管理,电力排管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资信管理仍按上电建(2005)55号文执行。35千伏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