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导线架设 1 放线 1) 按线路长度的导线的长度计算好每盘导线就位的杆位或就位差,首先,做好线盘就位,然后,从线路首端(紧线处),用放线架架好线轴,沿着线路方向把导线从盘上放开。 2) 常规导线施放两种方法:一种是将导线沿杆根部放开后,再将导线吊上电杆;另一种是在横担上装好开口滑轮,施放导线时,逐档将导线吊放在滑轮内施导线。 3) 施放导线前,应沿线路清除障碍物,石砾地区应垫草垫等隔离物,以免损伤导线。当布线需跨越道路、河流时,应搭跨越架,并应专人监管通过的车辆、船只,以防发生事故。 4) 施放的导线吊升上杆时,每档之间的导线尽量避免接头,必须有接头时,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得超过一个。 (2) 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有防振装置者应在防振装置以外。 (3) 线路跨越各种设施时,档距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 (4)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5) 导线连接可使用与导线配套的钳压管压接,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导线连接前应清除表面污垢,清除长度应为连接部分的二倍,导线表面及钳压管内壁均应涂刷电力复合脂。 (2) 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长度,不应小于20mm,导线端头绑线不应拆除。 (3) 压接后的套管不应有裂纹,弯曲度不应大于管长的2%,大于2%时应校直;套管两端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 (4) 导线钳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应符合表4.4.2.8-1的规定。 (5) 压接后,套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及外露部分应涂刷油漆。 2 紧线 1) 对耐张杆、转角杆和终端杆的已作完的拉线,应做全部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功能后(必要时还设临时拉线),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 在线路末端将导线卡固在耐张线夹上或绑回头挂在蝶式绝缘子上。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4.4.2.8-2的规定。 3) 铝绞线和钢芯铝绞线的紧线方法是先将导线通过滑轮组,用人力初步拉紧,然后用紧线器紧线。紧线时,应同时收紧,使横担两侧的导线受力均匀一致,以免横担按力不均而产生歪斜。 导线连接 1 架空导线连接方式如下: 1) 跳线处接头,常规采用线夹连接法。 2) 其他位置接头,通常采用钳接(压接)法、单股线缠绕法和多股线交叉缠绕法。特殊地段和部位利用爆炸压接法。 2 架空导线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导线不同金属、规格不同、绞向不同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2)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1个接头。跨越线(道路、河流、通讯线路、电力线路)和避雷线均不允许有接头。 3) 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不应小于500mm。 4) 导线接头处的机械强度,不应低于原导线强度的90%,电阻不应超过同长度导线的1.2倍。 3 导线连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压接后尺寸的允许误差,铝绞线钳接管为±1.0mm;钢芯铝绞线钳接管为±0.5mm。 2)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的导线,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部分的线缠绕紧密、牢固,不应有断股、松股等,以及连接处严禁有损伤导线的缺陷。 3) 压接后接线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及外露部分,应涂刷电力复合脂。导线的压接管在压接或校直后严禁有裂纹。 4) 钳压后导线露出的端头绑扎线不应拆除。 目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 附录F 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 附录G 室内裸母线最小安全净距 本标准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