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一般规定: 1.插接母线水平敷设时,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2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m以下部分,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内(如配电室、电机室、电气竖井、设备层等)除外。 2.接母线水平敷设时,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2.5m,垂直敷设时应在通过楼板处采用专用附件支撑。 3.敷设应采用固定支架将插接母线,用抱箍固定在支架上,当进线箱(盒)在末端悬空时应采用支架固定。 4.接母线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其长度超过80m,应在30-40m处设置伸缩节。 5.接母线跨越建筑物的变形缝(伸缩缝或沉降缝)处,应采取适应建筑物移动的补偿措施。 6.接母线的接口,不应在楼板孔洞内或墙壁洞口内进行连接,楼板孔洞内,墙洞内四壁及收口应抹平整,并留有10-30mm间隙,不应将洞口抹死。 7.接母线的插接(孔)分支点处,应设在安全可靠及安装维修方便的地方。 8.接母线在穿过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如在洞口四周用防火枕堵严实,在穿越楼板洞口处应做30-50mm的防水台。 接母线之间,插接母线与电气器具接线端的搭接面应清洁并涂以电力复合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