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五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填齐,不可选填。 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此通知书由招标管理部门办理。 3、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程承包范围、造价、项目经理等内容必须明确。 4、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复印件。安全员配备人数必须符合规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依法在本单位注册。 6、施工单位与区安监站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7、项目监理合同、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细则、方案。 8、设计单位所注明的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主要内容,及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由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