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设备备案证必须由产权单位申请,产权单位必须是法人组织; 2、设备备案证号、设备资料检查情况、审查意见由宜昌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填写(若县市区安监站核对实物与资料,应在审查意见栏填写检查意见并签章); 3、设备资料应按要求提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其归入设备档案; 4、本表一式二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备产权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