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支付和使用方式。 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有证明拨付费用的单据 等资料。 2、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二) 施工单位: l、总、分包单位、劳务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且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存放有关证件。 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劳务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定时检查、评比、开安全例会,有 记录。同一作业区域内两个以上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 证,专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 5、应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针对性强、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 6、应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台账。 7、应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8、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制度,在建工程必须按规定举办职工夜校,应在工程开工7日内开课。 对所有作业人员及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记录。 9、切实履行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10、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二 标五规范”等有关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市建委《图集》、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 光盘、安全知识读本等。 12、严格控制扬尘、噪音等污染源。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 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3、切实履行消防义务,在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配备消防水源、器材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