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