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作业时要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8、检查、维修完工后,送电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11、倒闸操作规程 ⑴、一主一备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供电局同意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⑵、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⑶、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⑷、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牌。 ⑸、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