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细则分为四部分,重点在于质量管理的“三个强制性要求”,一是强制性要求各个项目必须建立和正常运行《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强制性要求各个项目必须执行《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措施汇编》黑体字标识的措施要求;三是强制性要求必须遵守《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