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一条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履约,规范项目组织机构的建设,满足项目部人力资源的及时供给,根据《项目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 项目组建原则 第三条 项目启动,即在项目投标策划时,应按中标后人员能够就位的原则,确定拟任项目经理及相应的主要管理人员。 第四条 拟任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由项目管理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进行会商(或经领导推荐),填写《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审批表》(附1),经报总经理后予以初步确定。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投标工作。 第五条 工程中标后,由公司正式任命项目班子。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必须提前与相关方沟通,征得相关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