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 标准要求 4.1 项目经理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划》,并在施工初期完成重大风险与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控制管理方案制定等各项策划工作。 4.2 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分包方报送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事故月报表,以及现场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对其上岗证进行审查及备案。 4.3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与施工分包方签订的《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并依据规定进行考核。 4.4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施工分包方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安全考试,监督其进行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和内部培训教育,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5 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入工程现场的工程设计代表、调试人员及设备供货方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履行双方签字确认手续。 4.6 项目经理部对工程现场临时招用的人员应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身体健康检查、书面安全考试和安全交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培训教育记录。 4.7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施工分包方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管理记录进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