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提要:安全、文明施工总交底
一、施工概况
杭政储出〔2009〕59号地块项目位于杭州市之江新城核心区,西至碧波路,东接龙王沙路,北至大诸河,南至珊瑚沙路;地块南北深约230余米,东西长约430余米,总用地面积约90640㎡。
本项目地上部分由八幢15层高层住宅、三幢5层多层住宅、十四幢3层的低层住宅和一幢2层的配套用房组成。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81280平方米。
地下部分为一层汽车库及夹层,地下面积约102910平方米(含
人防面积约23000平方米)。
二、安全文明施工总则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杜绝等级安全
事故的发生,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希望各施工队负责人将
安全工作当做各项工作之首要任务来抓,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从思
想上提防,在操作中谨慎,坚持做到“不具备施工条件不施工,没
有安全保障不施工”,树立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
安全中创造效益,在效益中文明。
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获“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无重大机械事故;
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损失<100万;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争创文明施工达标单位。
2.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现场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安排
专人负责清扫,现场材料按指定位置码放整齐,分区挂牌。
3.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习惯,做到活完脚下清,保持施工现
场清洁、整齐、有序。
4.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及污水的排放,做到:
(1)废旧材料回收利用;
(2)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场;
(3)加强质量控制,避免返工修补;
(4)开发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所有现场施工产生的垃圾存放在指定区域,保证做到每天随
放随清。
6.现场不得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等有害健康的物资。
7.现场严禁不必要的“长流水、常明灯”。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1.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和体检,杜绝非法人员或“不
正常”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场教育,并配合齐全必要的劳
保用品,提供安全的施工条件。
3.对在施各施工人员每周进行安全教育。由现场生产负责人或
安全员召集主持,并认真做好教育记录。
4.各专业施工队应按照公司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设立相
应的专职安全员、消防保卫、文明施工负责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使用打夯机、振捣棒、电
气焊等电动工具要带胶手套或防护眼镜,穿胶鞋或雨鞋。
(2).施工人员不得带病操作或疲劳施工。
(3).严禁酗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不得进行任何作业。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区域设置吸烟室和饮水室。
5.焊接用的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
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6.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1)各施工队严禁雇用五种人(无技术女工;残疾人;聋哑人;
童工;未成年人),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并且上报甲方。
(2)现场周围在开工前用编制布做好围挡,防止外人随便进出,
发生意外;在进行管道开挖时,注意保护两边的绿地,用编
制布覆盖在草地上;
(3)由于施工管道下面埋有电缆、供热管道等较复杂却很重要
的管线,施工时必须小心保护,防止破坏管线;
(4)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
显标志。
(5)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
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
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7)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设备、机具、电
闸、阀门、开关等。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
施。
(8)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9)上下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
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安全、牢固;脚手
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0)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注意不伤害下面的人员。
(11)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投掷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2)清理楼内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
(13)手持工具不用时,应随手放在工具袋内。
(14)安装或更换玻璃要有防止玻璃坠落措施,严禁往下仍碎玻
璃。
(15)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存放,码放高
度不得超过1.5m。
(1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
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
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
进行作业。
(17)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
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
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
行抢救。
(18)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
构架不得超过300Kg,装修架不得超过200Kg,集中荷载不
得超过150Kg)。脚手架上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
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19)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
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篮(笼)
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20)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作业必须遵守
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现场临时用电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
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
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
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
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
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
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
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
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
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
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
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
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
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
业;
(9)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
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
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
交底要求执行;
(10)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
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