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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东部新区的开发建设,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投资大幅上升,特别是大型的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煤气厂站、自来水厂站、隧道工程日益增多,市政建设施工事故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难度加大,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针对市政安全公用管理的现状和薄弱环节,对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l、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综合素质差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督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要落后建筑业,加上市政公用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质量、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有不少企业,由于历史和观念的原因,仍然从“节约成本”出发,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是没有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门形同摆设,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从而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检查等各项工作无从淡起.更多成了应对检查的纸上淡兵工作。同时,由于缺乏纵深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企业与项目部安全管理脱节,使得监管要求不能及时、准确地下达,现场的安全管理信息无法及时上传。 
    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低也是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市政公用施工队伍为获得承包任务,恶意竞争,低价中标后又分包、层层转包情况较多。施工队伍不稳定,经常临时性招收民工,使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得不到落实。从民工自身的综合素质来看,由于没有得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基本的技能培训,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的不具备直接造成了民工自我防护意识的淡薄,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或是“铤而走险”。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督开展以来,我市市政公用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死亡者都是施工队伍中的外来民工  
    2、安全管理意识匮乏 
    安全意识淡薄说到底就是安全管理意识的缺乏。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一样,都离不开对“人、机、料、法、环、测”的综合管理,任何一个环节缺乏控制,都可能致使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而我认为,施工单位对上述六个环节的管理之所以存在较多问题,安全管理意识的匮乏是关键所在: 
   (1)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专职安全员的没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惜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机械设备、车辆管理不善,违规使用。市政公用工程使用挖掘机、推土机、沥青摊铺机、桩机、汽车吊、自制的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较多,很多情况下不符合管理规定即进行操作,比如挖掘机,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租借形式,司机不具备上岗证,违规操作的情况很多,有的挖掘机既用于挖掘,也用于吊装运送材料,对安全影响很大。车辆超载装运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不仅对便道损害大,对交通安全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机械设备的管理上,施工单位未对进场机械进行安全综合性能验收,更有甚者,为了节省成本,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已经淘汰报废的机械在现场超负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又超负载运输,直接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 
   (3)材料管理紊乱。没有建立有效的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以及安全材料台帐是不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2003年2月18日杭州市滨江区UT斯达康研发中心工程施工发生的支模架坍塌事件,在暴露出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施工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同时.也引发了钢管扣件等安全设施构件的管理问题。对结构性的安全设施及辅助构配件缺乏程序化管理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源之一。 
    (4)不按规定实施程序。施工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在有关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未到位的情况下先开工的情况较为常见。监理单位对安全前置条件的核验存在忽视或是事后追补的情况。同时,一些大型专项方案的编审批也不规范,或者未按既有方案进行施工,或者先斩后奏。个别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方为赶工期.强行规定某种不可靠的“方案”要施工企业予以实施的情况也有发生,既干涉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又漠视了安全专项方案的重要性。而施工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坚持原则,硬着头皮施工.给现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5)随着文明施工和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施工企业对此给予了较高重视,但一些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更多地定位在搭设几间漂亮的活动房和沿路设置两排彩钢板围护,而对文明施工的目的、便民、利民和不扰民的意识不够。另外,隧道施工粉尘作业的管理措施往往未严格依据方案进行。“人、机、料、法、环、测”综合安全管理意识构成了安全管理的基础,任何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3、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走过场,缺乏针对性 
    尽管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安全教育无论在形式、内容时间以及在对象上都缺乏必要的针对性。仅仅由政府机构采取的课堂式培训起到的效果是有限的。具体到工程中.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现行法律法规,企业安生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等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方面的落实还远远不够。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落实不到位 
    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责任制签订不重视,存在漏签、代现象,没有做到明确公司、项目部、班组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并予以实施,特别是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以及分包方安全责任制建立的管理没有进行有效控制。实施过程中更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安全责任制内容缺少必要的考核落实,未真正体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另外,通讯、电力、绿化等配套施工对道路建设文明施工所造成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由于一贯“我行我素”,通讯、电力、绿化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水平可想而知。“彩条布、脚手片”比比皆是,建筑材料乱堆乱放随处可见。目前,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职责中并未包括对上述配套项目的管理,同样,这些配套项目也从未纳入报监管理和行政考核的范畴.对其安全监管成了一大难题。 
     二、影响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因素 
     1、建设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建筑法》颁布后,与之相配套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迟迟没有出台,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如今随着《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何正确理解并予以贯彻落实,是安全监督管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2、市场不规范.分包现象普遍.工期盲目压缩 
       招投标市场不规范,招标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建设单位不按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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