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建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河南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应急预案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公司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类别:
(一) 各种坍塌;
(二) 工地现场火灾;
(三) 食物重毒;
(四) 爆炸;
(五) 物体打击;
(六) 高空坠落;
(七) 机械伤害;
(八) 触电;
(九) 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组织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安全部与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展开。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 电话:
副组长: 电话:
成 员: 电话:
电话:
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指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分组,组织抢救抢险队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抢救抢险的人力、技术保障和抢救抢险方案的实施。
(一)、通迅保障分组:
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络,在最短时间内准确传达指挥领导小组的抢险批示,做好与“110、119、120”等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
(二)、技术保障分组,
负责现场抢救抢险方案措施和组织指导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的实施,协调分组与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三)、人力机械保障分组,分组长:
负责抢救抢险所需人力,机械的落实,保证人力、机械的优化配置,具体实施抢救抢险方案。
三、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救援器材
(一)、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二)、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三)、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四)、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五)、救援机械:面包车、吊车、挖掘机、铲车各壹台;
(六)、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五、预案的实施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建委。
2、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项目部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突击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公司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室,并在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地、施工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公司救援指挥小组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或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其它事宜
(一)、定期召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预案的研讨。
(二)、各成员单位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做到召之即来。
(三)、定期对有关成员和各单位的抢救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实战能力。
(四)、确保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讯联系及时方便,如有变化及时通知指挥领导小组。
(五)、本救援预案是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六)、各项目部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各工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公司备案。
(七)、各项目部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九)、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