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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下钢管扣件脚手架安全监理要点分析

        【摘 要】2011年12月30日《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版本进行了升级,废止了JGJ130-2001,开始执行JGJ130-2011,在5个多月的实践中,施工单位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明显留有旧规范的影子,本文从监理的角度,分析了实施安全监理时,执行JGJ130-2011规范要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监理;脚手架;安全规程;JGJ130-2011

  我国的建筑规范大致10年一个修订周期,《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1986年开始编制, 2001年开始实施。10年中,我国的建设规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脚手架使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适时出台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新旧规范的主要变化

  《新规范》(JGJ130-2011)与《旧规范》(JGJ130-2001)相比较从章节上,第3章构配件增加了可调托撑和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第5章设计计算增加了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支撑架计算、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计算和型钢悬挑脚手架计算;第6章构造要求增加了满堂脚手架、满堂支撑架和型钢悬挑脚手架。内容上,修正了旧规范与其它规范不匹配的情况,增加了可操作性,并且更加严格。例如:材料的使用上变化:取消φ51×3.0钢管;为符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的规定,将原标准中φ48×3.5的脚手架用钢管改为φ48.3×3.6。对钢管壁厚的下差限制更严格。将原规定壁厚下差为0.5mm改为0.36mm。

  此外计算方法上也更加严格,例如将荷载效应组合表中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由0.85提高为0.9。从而增加施工阶段脚手架的安全性。

  2、新规范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从新规范的实施开始,到现在已经有6个月了,在实际的监理过程中,发现由于施工单位的对新规范的掌握程度来看,主要存在着设计、材料、和施工的三方面的问题:

  设计方面:施工单位在新规范出台以后,没有及时调整设计软件,研究新规范的更新之处,从而导致在施工过程中,计算结果不能符合新规范的要求。

  材料的选用:钢管扣件脚手架的主要材料是钢管,新规范要求钢管尽量采用φ48.3×3.6,而在市面上此类钢管的数量较少,施工单位往往选用比相对较小的钢管品种。

  施工方面:施工单位还没有完全吃透新规范的内容,在脚手架的搭设过程中,往往还体现旧规范的痕迹,有时连旧规范还不完全能够满足。

  3、监理在监督管理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笔者在监理过程中,针对工程中的实际情况,认为要想从监理角度,使施工单位遵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方案的审批

  建筑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的施工方案,在旧规范中是归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而在新规范中已经提出新的要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现阶段,施工单位往往还有将脚手架搭设方案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个章节,而且内容较为简单,无法实际指导脚手架搭设。

  因此,监理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求施工单位单独提交“钢管扣件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而且要对方案进行详细的审核,使专项方案能够起到指导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的作用,为此,需要仔细审核以下部分:

  ①专项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尤其是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矛盾;

  ②脚手架的计算书是否完整,计算模型是否选择正确;

  ③在合理设计和正确计算的前提下,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还需要提供完整的搭设施工图,这是专项方案的一个重要的核心。

  2)计算书的检查

  在计算方面,施工单位能力较弱,往往采用PKPM、品茗的安全计算软件实施计算,鉴于建筑施工安全是个严肃的事情,各类施工软件都给出详细的计算方案,所以监理在审查计算书时要,仔细检查计算书中参数的选择,计算步骤是否正确,以确保设计和搭设施工图完全一致,避免出现施工图和计算书脱节的现象。

  最常见的也是最重要的是钢管的型号,新规范建议使用φ48.3×3.6,而在市面上此类钢管的数量较少,施工单位往往选用壁厚较小的钢管,而在计算书中有时用3.6壁厚的钢管进行计算,这就导致实际使用钢管和计算书不符,所以监理要同时审查计算书、搭设施工图和钢管抽样检测报告,确保计算符合实际。

  3)脚手架的检查重点

  监理需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执行脚手架搭设的专项方案,确保搭设符合规范要求,还要对脚手架搭设现场的搭设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来说,监理在巡视时,需要把握以下重点:

  第一、脚手架搭设时,监理要注意施工单位一次搭设高度是否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出现该情况的,需要叫停,督促施工单位增加连墙件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第二、由于柔性连墙件做法粗糙,可靠性差,《新规范》取消了采用柔性连墙件。因此在检查时,一旦发现柔性连墙件,应但予以制止。

  第三、脚手架剪刀撑与脚手架横向斜撑是否和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出现滞后现象。因为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是脚手架稳定的重要一环,如果不及时同步搭设,在脚手架搭设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坍塌。

  第四、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严禁使用旋转扣件;

  第五、扣件方面,规格应与钢管外径相同;在主节点处各类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尤其要注意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脚手架平时的使用,监理在巡视之外,还要定期检查,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在特殊灾害天气后,还要补充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第一、在施工过程中,有没有因为施工原因,拆除了连墙件、横向支撑等保证脚手架稳定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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