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基于笔者多年从事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相关工作经验,从民用建筑商业服务网点疏散、消防车道及其与建筑距离、彩色镀锌钢板聚苯板夹芯板的使用等方面,探讨了设计中选取的主要指标参数,全文是笔者长期工作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升华,相信对从事相关工作的同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民用建筑 防火设计 指标 距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是我国建筑防火设计中指导民用建筑的基础技术规范,是工程设计、施工和消防监督的依据和标准。特别是2005、2006年国家标准规范管理单位组织有关消防专家对《建规》、《高规》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内容较以前更加系统完整,标准更加明确具体,给工程设计、施工和消防监督人员理解并执行规范带来极大便利。但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认为还有一些问题,《建规》、《高规》未给予明确,需要进一步研究。
1 民用建筑商业服务网点疏散及自动消防设施的确定
《建规》、《高规》在术语部分都统一提出了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只对商业服务网点的功能(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层数(不超过二层)、面积(两层叠加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和与住宅和其他用房的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大于1.5h,隔墙耐火极限大于2.0h且不得开设门窗洞口)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与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的要求,但没有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楼梯的数量、形式、疏散距离以及消防设施进一步明确要求,这给执行规范带来了许多问题。各种各样的设计都有,疏散楼梯的数量大多是一个,形式有敞开楼梯、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疏散楼梯在首层有的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有的通过一层商铺疏散。消防设施方面,有的只有室内消火栓,有的设有室内消火栓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的设有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笔者建议:商业服务网点可以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楼梯宽度不小于1.2m,如果二层最远一点到一层商铺的步行距离大于22m时应采用封闭式楼梯间,小于22m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不得采用敞开楼梯,如商业服务网点任一层最远疏散距离大于22m时应采用封闭式楼梯间并楼梯间在首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七层以下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八、九层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室内消火栓,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由于在建筑使用过程中功能变化多样化,应设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图1)。
2 消防车道及其与建筑的距离
随着消防车外形尺寸的增大和技术性能的提高,为了保障消防车的正常作业,应满足:(1)消防车的转弯半径。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转弯半径应不小于9m;建筑高度大于24m,转弯半径应不小于12m。(2)消防车的回车场。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回车场应不小于12m×12m;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50m,回车场应不小于15m×15m;建筑高度大于50m,回车场应不小于18m×18m。(3)建筑扑救面范围内的消防车道与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消防车道与建筑的距离应不小于5~10m;建筑高度大于50m,消防车道与建筑的距离应不小于10~15m。消防车道与建筑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3 剪刀楼梯间的适用范围和正压送风系统
剪刀楼梯间是在狭窄的空间里有两部互相独立、互不相通的,向两个方向疏散的楼梯间,实现了双向疏散所需要的两个安全出口。一部剪刀楼梯间在一层中可节省约6~8m2的楼梯所占面积,降低了两部楼梯在建筑总面积中的占用比例,具有明显的经济性。在《建规》、《高规》中没有明确其使用范围,只是在《高规》第6.1.2条规定,塔式高层建筑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提出了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的具体要求,但是没有对塔式高层建筑这个概念进行确定,哪些建筑符合塔式高层建筑的条件呢?笔者认为塔式高层建筑是指长宽比小于1的建筑,塔式建筑的各朝向均为长边,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组成的交通中心为核心,任何一个房间的门距前室的门的距离不超过10m的建筑。由于剪刀楼梯具备最大限度的利用疏散空间的特点,可以在大空间的商场、展览厅、剧场等疏散宽度要求较大的场所设置,但剪刀楼梯只可计入疏散宽度,不可按照两个安全出口计,当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时,楼梯满足自然排烟,可以采用封闭楼梯间,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应为防烟楼梯间,分别设置前室。只有符合塔式高层建筑的条件时,才可以按照两个安全出口计。在《高规》第8.3.4条规定,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但是在实际工程运用中发现,由于正压送风的风机大多设置在屋面,配电箱就近安装,加之管理、维护不当,在火灾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如剪刀楼梯有一梯段进入烟气,很快通过合用风道进入另一梯段,所以笔者认为剪刀楼梯间不应合用风道。
4 彩色镀锌钢板聚苯板夹芯板的使用问题
根据《建规》第2.0.3条规定难燃烧体是用难燃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作保护层的建筑构件。《建规》第3.2.1条条文说明,彩色镀锌钢板聚氨酯夹芯板为耐火极限0.6h的难燃烧体。彩色镀锌钢板与聚苯板制作的夹芯板和聚氨酯夹芯板均为难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为0.6h,根据《建规》、《高规》的有关规定,彩色镀锌钢板聚苯板夹芯板和彩色镀锌钢板聚氨酯夹芯板达不到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所以在民用建筑内不应采用彩色镀锌钢板聚苯板夹芯板和彩色镀锌钢板聚氨酯夹芯板。 5 单元式住宅的安全出口及窗间墙宽度和窗槛墙高度
《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在执行这条规定时,由于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占用建筑面积过大,影响立面效果,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不能满足业主对于拓宽视觉效果使用飘窗的要求,给设计带来许多困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3h的防火墙,防火墙两端窗间墙的宽度不应小于2m,可以采用剪刀楼梯间满足两个安全出口,可合用一个前室,但不能为三合一前室。部分一梯两户的单元式住宅通过厨房或客厅等靠近剪刀楼梯间的房间设置第二个安全出口,由于这种设计形式在使用过程中很难满足前室不被占用或封堵,所以不建议使用这种形式的设计。由于单元之间要求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3h的防火墙,该防火墙两端窗间墙的宽度不应小于2m,或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1h、宽度不小于1m、上下连通的竖向防火隔板。当窗间墙宽度不小于1.2m时,防火隔板的宽度可不小于0.6m。单元内户与户之间隔墙端部的窗间墙宽度应大于1.2m,或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1h、宽度不小于0.6m的竖向防火隔板。户内房间隔墙端部的窗间墙宽度无要求。窗槛墙高度应大于1.2m,或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1h,宽度不小于0.6m,伸出下层门、窗洞两侧长度各不小于0.3m的防火挑檐。外墙上的阳台不封闭,阳台挑板可视为水平防火挑檐。外墙上的阳台封闭且作为房间使用时,封闭阳台的栏板、封闭窗按外墙上的窗槛墙和窗户对待,阳台的竖向分隔板及其端部的窗间墙按单元之间隔墙或户与户之间隔墙或户内隔墙对待。飘窗上下洞口外沿之间设有连接构件时,窗户的上下间距应大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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