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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摘 要】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的原则,并关注施工中临时用电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临时用电;安全;原则;接地;防雷;防火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技术设施 

  临时用电应遵循三项原则: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由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的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系统;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1.1 “三相五线制”供电 

  施工用电工程中采用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称为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简称TN-S系统),又称三相五线系统,其主要技术特点是: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4Ω;变压器低压侧共引出5条线,3条分别为黄、绿、红的绝缘线相线(火线)L1,L2,L3,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2条零线,分别是工作零线(浅蓝色绝缘线)(N线)和保护零线(绿/黄双色绝缘标志的铜线)(PE线)。工作零线(N线)与相线(L1,L2,L3)作为三相四线制工作线路使用;保护零线(PE线)只做电气设备接零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两种零线不可混用。为保证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整个施工现场PE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10Ω。 

  1.2 三级配电结构 

  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至用电设备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分3个层次逐级配电。三级配电系统应遵守四项规则:分级分路;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环境安全。 

  1.2.1 分级分路。从总配电箱向分配电箱或从分配电箱向开关箱配电可分设若干分路,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接若干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从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一机一闸制”,每一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1台用电设备(含插座),每台用电设备需有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1.2.2 动照分设。动力与照明宜分别设置各自的配电箱,若共箱配电应分路,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 

  1.2.3 压缩配电间距。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能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2.4 环境安全。环境安全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 

  1.3 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在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配电箱和所有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保护零线(PE线)是临时用电的第二道安全防线。采用TN-S系统,当三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N 容易带电,而PE线始终不带电,在施工现场敷设PE线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可形成覆盖整个施工现场防止人身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2.1 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需由持证电工操作电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2 接地装置 

  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要直接接地,PE线要做重复接地,高大建筑机械和高架金属设施要做防雷接地,产生静电的设备要做防静电接地。 

  2.3 配电装置的安装与使用 

  2.3.1 配电装置需安装牢固、端正。固定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4~1.6m;移动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 

  2.3.2 配电箱、开关箱应能防雨、防尘,在箱体下底面进、出导线,箱内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不可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2.3.3 配电装置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 

  2.3.4 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2.3.5 配电装置送、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操作顺序: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3.6 每次使用前,用试验按钮试跳1次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试跳正常才可使用。 

  3 配电线路 

  3.1 电缆敷设 

  为防止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严禁沿地面明设,采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敷设方式。直埋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 m处需加防护套管,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电缆接线盒需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架空线需设于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架空线与相邻线或固定物的防护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2 室内配线 

  室内配线明敷可采用瓷瓶、瓷夹、塑料夹、钢索、嵌绝缘槽配线等方式,不许悬空乱拉,主干线距地高度≥2.5m。暗敷可采用绝缘导线穿管埋墙或埋地方式和电缆直埋墙或直埋地方式,线路部分不可有接头。金属穿管应做等电位连接,并与PE 线相连接。埋地绝缘导线或潮湿场所配线需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 

  4 用电设备 

  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使用时,要注意防水、防触电,设置必要的漏电保护。 

  4.1 深坑洞工程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4.2 高温、有导电灰尘、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规定2.4 m 等较易触电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36V。潮湿和易于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24V。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等触电高度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12V。 

  4.3 任何灯具需配置电源隔离、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一般220V灯具安装高度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碘钨灯安装高度宜在3m 以上。临时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安装高度距地2~3m。 

  5 外电防护 

  邻近外电线路作业时,为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触电伤害事故,施工现场需采取绝缘、屏护、保证安全距离等防护措施。 

  5.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5.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要求:外电线路电压<1kV时为4 m,1~10kV时为6m,35~110kV时为8m,220kV时为10m,330~500kV时为15m。 

  5.3 架设安全防护设施宜通过绝缘材料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与外电线路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并在隔离处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6 防雷 

  防雷部位的确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物料提升机等高大机械设备及钢脚手架、在建工程金属结构等高架设施,其防雷等级可按三类防雷对待。雨季施工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4Ω。 

  7 防火 

  电气防火需制定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7.1 电气防火技术措施包括: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做阻燃隔离防护;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7.2 电气防火组织措施包括: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及电气防火教育制度、责任制、检查制度和电气火警预报制,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2]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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