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既有房屋结构的安全性坚定(以下简称安全性鉴定)。下列情况的房屋宜进行安全性鉴定:周边邻近地质条件改变的房屋,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房屋,需改造和扩建的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其他需要安全鉴定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