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安全控制是在施工过程中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工程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的动态信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中竣工并交付使用。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桩机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厕所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5、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6、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