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 装饰抹灰包括:石膏抹灰、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釉面砖、喷沙、喷涂、弹灰、滚涂、拉毛等、饰面墙板、面砖(包括大理石、水磨石)、饰面砖、玻璃马赛克等。 2.2 材料选用:颜色、图案,应按设计要求先做样板签证定案,才可进行备料施工。 2.3 本章除满足抹灰工程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外,饰面工程的外观质量要求线角平、直、方正,颜色一直无变色,起碱、无接槎痕迹,无空鼓、分格缝缝宽、深度应均匀一致,滴水线顺直,表面光滑、清晰美观。